近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据了解,这也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这起案件也暴露了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浙江炼制
餐厨垃圾又脏又臭
2011年3月,浙江宁海警方在“大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当地有人利用餐厨垃圾等炼制地沟油。3月28日至30日,宁海警方采取行动,先后抓获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黄长水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记者在宁海县见到了已经取保候审的黄长水。面色黧黑的黄长水,表情显得有些惊惶无措。
“我原来是收废机油的,后来改做地沟油生意。这里一些外地人收集餐厨垃圾、掏下水道,然后做些简单过滤和烧炼,就成了地沟油,样子很脏,味很臭。”黄长水说。
黄长水收来的地沟油又去了哪里呢?“我收的地沟油后来卖给山东济南的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他们说是要拿去做饲料油。”黄长水说。
黄长水透露的一个情况引起了警方的关注——格林公司的采购员在采购时要测“酸价”,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只有生产食用油才需要测“酸价”。警方据此判断,格林公司有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重大嫌疑。案件上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挂牌督办。
■山东加工
行动诡秘半夜出货
根据黄长水交待的线索,今年4月至7月,警方对格林公司展开调查。7月4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山东、浙江等地警方协同作战,成功捣毁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黑工厂”,查获非法生产线2条。
在宁海县看守所里,面对记者的提问,格林公司实际经营者柳立国依然言辞闪烁。
“我们原准备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但生物柴油没有销路,我们就改为生产饲料油——我们厂没有生产饲料油的资格证,属于超范围经营。”柳立国避重就轻地说。
然而,格林公司真的只是“超范围经营”生产饲料油吗?“当时我们在格林公司周围通宵蹲点守候,发现这家工厂戒备森严,工作人员行动诡秘,往往在凌晨把原料油运进来,把成品油运出去。”全程参与侦破此案的宁海民警洪聚峰说,“厂区上空飘散着生物柴油厂所没有的油香味,厂区周围安装了铁丝网和密集的闭路监控,采购、生产、销售等不同环节的人分工严格,互不知晓。我们判断里面肯定有名堂。”
更令人生疑的是,该公司还采取了一些反侦查措施。6月2日早上,该公司一辆运货车驶出厂门,洪聚峰开着一辆当地号牌的普通轿车尾随跟踪。但洪聚峰很快发现,还有一辆轿车跟在自己后面。紧接着,运货车没有直接上高速,而是绕城区兜了一个圈子。当他们发现洪聚峰驾驶的车辆也跟着兜圈子时,后面的轿车上前超车,并急速向洪聚峰驾驶的车辆靠过去,企图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判断洪聚峰的意图。
“当时幸好我及时打轮,车子没撞上,但那次跟踪就没法继续了。”洪聚峰说,“后来柳立国在接受审讯时交待,每次都会派一辆车跟着运货车,把运货车送到高速路口才返回。由此可见柳立国‘警惕性’之高。”
据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介绍,犯罪嫌疑人为避讳地沟油这一“不雅”称谓,对深加工时的油称为“毛油”,出厂后称为“红油”,销售时称为“米糠油”“棉籽油”。在应付政府监管部门时,则称为“饲料用油”。
■河南销售
自家炒菜从来不用
根据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郑州宏大粮油商行进入警方视野。7月14日,公安部指挥浙江、河南等地警方抓获该商行负责人袁一等17名犯罪嫌疑人。
如今与柳立国一样身处宁海县看守所的袁一,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袁一是否知道柳立国卖的是地沟油呢?“我们卖的油颜色重,有一股辣味,一看就知道与正常的食用油有差别。”柳立国说:“而且我们卖的价格是8100元至8300元一吨,正常的大豆油每吨要10000元左右。”
“格林公司自己说卖的是米糠油、棉籽油。”袁一为自己辩解说。不过,袁一也承认:“当时我有些怀疑是地沟油,所以家里炒菜从来不用这种油。”
为牟取暴利,袁一把这些来路不正、自己不敢食用的油,批发给郑州郊县的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警方在搜查时还发现,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的商标。
8月10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浙江公安机关送检的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相当部分具有高致癌性。
“两年不到的时间,格林公司一家就生产了上万吨地沟油进入市场。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格林公司还有其他销售下线,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洪聚峰表示。
■案件分析
背后折射监管不力
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充分证明,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此前一些专家称“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技术工艺复杂,一般人难以掌握,且炼制费用昂贵、得不偿失”,是不符合事实的误导。
除此之外,本案背后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王伟标说。
二是监管不力。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
三是出口不畅。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用它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因为我们生产的生物柴油根本卖不出去。各地的加油站不收,我们的产品就没有销路。”柳立国说。
■权威发布
从重惩处犯罪分子
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确保食用油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办、公安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借鉴前期公安机关侦破“地沟油”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餐厨废弃物违法排放、收集、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排梳理线索,鼓励社会监督举报,坚决取缔非法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地沟油”生产销售网络,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会议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加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在33个大、中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评论:地沟油何时变废为宝
近日,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同时扣押食用地沟油100余吨。据交代,购买的地沟油主要销往粮油市场。由此,地沟油流向餐桌传闻得到证实。
地沟油的危害是基于非法利益诱惑的原始冲动,从回收、提炼到销售,层层的暴利串起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条。比如个案中,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在山东平阴以生产销售生物柴油为名,向浙江、四川、贵州、江苏等地收购地沟油,秘密生产食用油,产量达每天数十吨,并出售给粮油经销商。而袁某等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地沟油,却伪称“米糠油”等,甚至假冒某些品牌,散装销售给市场。
非法利益的冲动、地下生产的隐蔽以及监督的缺位,诸多因素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讲,只要“地沟油”还在地沟里流淌,“地沟油”重新回流到餐桌必然不会很曲折。
事实上,“地沟油”并非天然的“毒物”,它的合理回收与利用,早已被很多国家证实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比如,日本将“地沟油”提炼后用作垃圾车的燃料,而荷兰则将“地沟油”提炼成生物煤油注入飞机的油箱,并于今年9月启用以生物煤油为燃料的客机执飞阿姆斯特丹至巴黎的航班。所以,在我国“地沟油”的回收与加工处理,完全可以列入环保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公益项目,建立起“地沟油”正常的流淌渠道,而不是继续让“地沟油”从“地沟”走向“地下”。
让“地沟油”变废为宝,其实就是让监管趋利避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将精力与资金都放在源头上,以更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应该是善政的具体表现。比如,政府可以实行餐饮行业厨余垃圾有偿回收制度、定点提炼制度,通过价格补偿、提炼物回购以及使用优惠等政策,建立起“地沟油”回收与利用的封闭产业链条,真正让“地沟油”不再在地沟里流淌,让危害不再在消费者心里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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