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谢综合症”的诊断合适吗?
代谢综合症一直被认为是心血管疾病的一种重要危险因素,但其定义模糊、临床应用较混乱。欧洲糖尿病研究学会和美国糖尿病学会近期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对“代谢综合症”进行更进一步的评价,并对其目前的定义以及是否确实是一个“综合症”提出了质疑。 目前对代谢综合症的诊断要求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三项或更多:腰围增大、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血压、低hdl胆固醇和高血糖。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诊断标准有所不同,是血糖代谢异常或胰岛素抵抗患者同时具有以下指标中的两项:腰臀比增大、高甘油三酯或低hdl胆固醇、高血压和高尿蛋白排泄率。其他组织对“代谢综合症”都有着不同的定义。 研究人员指出,以上各项诊断指标其实都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都应该同等地被治疗。研究人员强调,任何一种组合的总危险都没有超过危险因素叠加的综合,或者构成独立的疾病。因此诊断“代谢综合症”可能会误导患者认为他们患了一种特殊的疾病,从而会妨碍适当的治疗。事实上患者需要的是干预每一项代谢危险因素,而不是一种综合治疗。所以在获得新的、可靠的证据之前,不要试图治疗这一“综合症”。在一项危险因素被发现后,临床医生应该继续评估患者的其他危险因素,但应尽可能避免冠以“代谢综合症”的诊断。(来源:37℃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