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患有三高症(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慢性病,单纯的生活方式干预难以奏效。这些慢性病就像滋养心脑血管病生长的“土壤”,只有将其完全铲除,才能让你的心脑血管系统免受其害。
糖尿病:一直在侵蚀你的血管
糖尿病的发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诊断为糖尿病之前,常经历很长一段糖代谢异常时期。大量研究证明,心血管损害早在血糖调节受损阶段就已经发生。因此,对血糖的干预应该提前到糖尿病诊断之前。
糖耐量异常患者通过生活方式干预和药物治疗可以预防糖尿病的发生。研究表明,阿卡波糖和二甲双胍可延缓或预防糖耐量异常进展为糖尿病。
建议:
●健康人40岁开始每年检查1次空腹血糖。
①年龄<45岁者,有如下危险因素:肥胖;2型糖尿病患者的直系亲属;有巨大儿(出生体重≥4千克)生产史或妊娠糖尿病史;有高血压(血压≥140/90毫米汞柱)、高密度脂蛋白≤0.91毫摩尔/升及甘油三酯≥2.75毫摩尔/升。空腹血糖异常,则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如果筛查结果正常,3年后重复检查。②年龄≥45岁,特别伴超重者应定期进行OGTT检测。
●对葡萄糖耐量异常患者积极进行干预。
首先进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包括平衡膳食,适当参加体育锻炼等。若3~6个月无效,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二甲双胍或阿卡波糖。每半年进行1次OGTT评估。
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的首要危险因素
高血压是我国人群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的首要危险因素。
●35岁以上的人群至少每年监测1次血压,心血管病门诊患者应常规接受血压测量;高血压患者调整治疗期间每日监测血压至少2次,血压平稳后每周监测血压2次;鼓励家庭自测血压。
●对于没有其他危险因素的初发高血压患者,应首先进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1级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40~159毫米汞柱或舒张压90~99毫米汞柱)干预数月;2级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179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00~109毫米汞柱)干预数周后,若血压未得到控制,应开始药物治疗;3级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应立即进行药物治疗。注:高血压的危险因素包括:男性>55岁、女性>65岁;吸烟、肥胖或总胆固醇>6.5毫摩尔/升;有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病家族史(如父亲及/或母亲在60岁以前发生高血压、心肌梗塞或中风等)。
●对于有1~2个危险因素的初发高血压患者,收缩压在120~139毫米汞柱或舒张压在80~89毫米汞柱时应改变生活方式;1级和2级高血压患者首先生活方式干预,数周后若血压未得到控制,则开始药物治疗;3级高血压患者应立即进行药物治疗。
●有3个以上危险因素、代谢综合征、有靶器官(心、脑、肾)损害或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若血压正常应改变生活方式,若血压处于正常高值或1~3级建议在改变生活方式的同时进行药物治疗。
●长期高血压患者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根据血压水平给予降压药物治疗。
●所有高血压患者都应将血压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有糖尿病、中风、心肌梗塞以及肾功能不全和蛋白尿的高血压患者,至少应将血压降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
控制血脂:风险降低30%
血脂异常是我国冠心病发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血清总胆固醇水平增高不仅可增加患冠心病的风险,还会增加患中风的风险。
血脂异常患者经过积极的调脂治疗,可使患心脑血管病的风险降低约30%。
●血脂异常患者应进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
●40岁以下的人群,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以上的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
●降低低密度脂蛋白是调脂的首要目标,治疗首选他汀类药物。开始药物治疗前及治疗后4~8周复查血脂和肝功能、肌酸激酶。如果血脂达标且肝功能、肌酸激酶正常,以后每6~12个月复查1次上述指标;如果肝脏转氨酶≥正常值3倍或肌酸激酶≥正常值10倍,则停用调脂药物,并监测相关指标至正常。